离婚一方恶意诉讼转移财产,申请再审案

2020-12-16 11:14| 发布者: dalianlaw| 查看: 221| 评论: 0|原作者: 王希胜律师

 
查看: 7988|回复: 0
  

离婚一方恶意诉讼转移财产,申请再审案

[复制链接]
1#
 发表于 2020-12-16 11:14:15 | 只看该作者 
本帖最后由 王希胜律师 于 2020-12-16 11:15 编辑

离婚一方恶意诉讼转移财产,申请再审案

A与B系夫妻关系,婚后以B名义购买房屋、还贷。
A起诉B离婚期间,C、D仅以B作为被告,提起该房屋共有权确认之诉, B、C、D三人以法院出具调解书方式,确定该房屋三人按份共有,各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额。
A以“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,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,未参加诉讼的”为由,申请再审。

结果:法院支持了A的再审主张,裁定提审,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。

路过

雷人

握手

鲜花

鸡蛋
关注公众号

相关侵权、举报、投诉及建议等,请发 E-mail:admin@discuz.vip

Powered by Discuz! X5.0 © 2001-2026 Discuz! Team.|辽ICP备15005998号-2

关注公众号
返回顶部